成考招生简章

2019-06-13 06:09:19 来源:辽宁省成人高考网

     
      成考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招生专业:
      
      高起专:
      
      会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林业技术、园林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会计。
      
      专升本:
      
      汉语言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环境科学、药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行政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林学、园林、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
      
      高起本: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护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
      
      三、、招生对象: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下(2001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考生须有高中毕业证书。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 教育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请慎重报考。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298883771


韩老师电话(微信) 1851242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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